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营头村霸王河大桥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6624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3〕498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营头村霸王河大桥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
中铁建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省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营头村霸王河大桥变更设计的请示》(中铁建投眉太建管〔2023〕13号)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预算均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设计变更文件。经厅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营头村霸王河大桥穿越渭河眉县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为避免在保护区核心区布设桥墩,按照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批复意见(农渔资环便〔2017〕324号),原设计采用(77+144+77)米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跨越保护区核心区。
考虑该桥梁方案高跨比不协调,与周边自然环境不和谐,不符合该项目交旅融合发展定位,而且施工难度大、周期长,我厅在施工图设计批复(陕交函〔2021〕1464号)中要求你公司就桥梁方案进一步与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对接,待取得其同意后可变更桥梁方案。施工图设计批复后,你公司加大与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沟通对接力度,就营头村霸王河大桥设计变更方案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进行了专题论证研究,并取得了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书面同意(农渔资环便〔2022〕182号)。鉴于设计变更后的桥梁方案与自然环境协调性更好,施工工艺成熟、施工周期短、工程投资节约、生态环境风险低,原则同意对营头村霸王河大桥进行设计变更。
(一)变更后采用(4×25+3×40+3×25)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穿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肋式台、桩基础。
(二)全桥设置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桥面雨污水通过桥梁两侧纵向排水管引入沉淀池和净化池,待处理达标后排至自然河沟。
二、经审查,核定本次变更较原施工图批复减少预算27,926,636元。
三、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落实好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措施:涉水施工期应避让保护区主要保护物种的特别保护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项目施工和运营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增殖放流、栖息地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做好建设期和运营期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
据此批复,请你公司科学组织施工,强化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与地方渔业管理部门对接,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各项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附件: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营头村霸王河大桥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汇总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关于报送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高速公路右幅K19+215.5、左幅K19+203营头村霸王河大桥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审查报告的函.pdf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营头村霸王河大桥施工图
设计变更预算汇总表
项 目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报审金额(元) |
审批金额(元) |
1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
-29830201 |
-30440277 |
101 |
临时工程 |
941210 |
941210 |
102 |
路基工程 |
188550 |
188550 |
104 |
桥梁涵洞工程 |
-29230083 |
-29800078 |
1040425 |
营头村霸王河大桥(原设计) |
-100092901 |
-100092901 |
1040426 |
营头村霸王河大桥(变更后) |
70862819 |
70862819 |
107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10019 |
10019 |
110 |
专项费用 |
-1739898 |
-1779979 |
2 |
第二部分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435000 |
435000 |
204 |
专项补偿 |
435000 |
435000 |
3 |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203649 |
2078641 |
30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353649 |
1228641 |
304 |
专项评价(估)费 |
850000 |
850000 |
5 |
第一至三部分费用合计 |
-27191552 |
-27926636 |
7 |
公路基本造价 |
-27191552 |
-27926636 |